内容摘要:宗教的“入世”,道德劝诫和心理疏导等特殊作用,使宗教具有其他社会形态所不具有的特性,即宗教的不可消亡性。宗教的现实需求性,使之对社会稳定具有特殊的作用。为此,应当加强宗教理论研究,加强宗教与政府的沟通,坚决打击各类“邪教”,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切实“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关键词:宗教、社会稳定
Reflection on religion and social stability
Li CHang_an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 转载自我的哲学网:Philosophy,哲学家,哲学名言大全
本文链接地址: 李长安:宗教与社会稳定问题的思考
文章的脚注信息由WordPress的wp-posturl插件自动生成

版权声明:版权归
我的哲学网:Philosophy,哲学家,哲学名言大全 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