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性与证成性:道德评价国家的两条进路?
正当性或许是政治哲学领域中最为根本同时也是含义最为混乱的概念之一。
说它根本,是因为通常认为正当性追问的是权力的道德基础,即“是什么使得权力或者武力成为道德上对的?”说它混乱,是因为不仅在人类学、社会学中存在不同类型的正当性,而且政治哲学史中对于“何为正当性”这个问题也从来没有标准答案,进一步的,在概念层面上正当性与其亲缘概念如证成性、合法性、政治义务、政治权威之间的关系也一直处于晦暗不明的状态。
以正当性与证成性的关系为例,我们知道,一般认为政治哲学的中心课题之一是如何证成国家(justify the state)。当代主流政治哲学家普遍认为,一个国家之被证成就等于这个国家具有正当性,换言之,国家正当性与国家证成性是可以对等互换的两个概念。本文认为,正当性在概念上从属于证成性,但并非所有证成国家的方式都是正当化国家,二者存在较为明晰的差异,当代政治哲学之所以在探讨正当性问题时会产生如此之多的混乱,其主要原因正在于没有正确区分正当性和证成性这两条道德评价国家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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