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米特认为,弗雷格是语言哲学之父(参见Dummett,1993)。他的语言哲学就是他的
意义理论,这一理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关于涵义的理论,另一部分是关于所指(达
米特所说的“所指”就是本文所说的“意谓”)的理论。其中,关于所指的理论是其关于涵
义的理论的基础。(参见Dummett,1981)戴维森认为,“由于有了弗雷格,大家才清楚地知
道这条探寻(意义理论——引注)的途径,人们循着这条途径进行探寻的劲头甚至经久不
衰”(戴维森,第4页)。这两位当代著名哲学家对弗雷格的这一评价,不仅说明了弗雷格
在语言哲学中的地位,而且也比较典型地说明了弗雷格有关涵义和意谓的论述的重要意义。
我感到,如何理解现代逻辑在弗雷格思想中的作用,仍然是研究弗雷格思想以及研究分
析哲学和语言哲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面,我把一些与理解弗雷格相关的问题归纳一下,
结合弗雷格关于涵义和意谓的论述,具体谈一谈现代逻辑的思想在其中是如何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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