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旨在区分沟通理性和工具理性,而这一区分的关键在于能否有效地区分以言行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特别是能否证明以言行事行为独立于并且优先于以言取效行为。本文认为哈贝马斯对这个根本问题的论证并不特别令人信服,在此意义上,哈贝马斯所构筑的沟通行动理论就存在根基不牢的危险。
关键词:沟通行动 策略行动 以言行事行为 以言取效行为 有效性宣称
韦伯之后,任何对“现代性”做严肃思考的学者,无论赞成或者反对,几乎都无法绕过韦伯提出的问题,即现代性与理性化(rationalization)之间所存在的内在关联性。[1]哈贝马斯同样如此。不过在哈贝马斯看来,韦伯对现代性的诊断虽然不乏洞见,究其根本却是一个“误诊”,因为韦伯所预言的“铁笼”并非是密不透风、无路可走的绝地,身处其间的现代人依然有出逃的可能性——这一可能性正蕴藏在对“启蒙的前提”,也即理性化概念的重塑之中。哈贝马斯重塑理性化概念的主要动作是,比照工具理性,提出沟通理性的概念与之分庭抗礼。事实上,整部《沟通行动理论》的任务就是“在日常实践和沟通实践自身中,在沟通理性被压制、被扭曲和被摧残之处,发现这种理性的顽强声音”。[2]而工具理性与沟通理性之间的区分,在哈贝马斯看来,又可以转化为策略行动与沟通行动的区分问题。本文认为,如果哈贝马斯能够成功地证明作为言语行动类型之一种的沟通行动(相对于策略行动的)的独立性乃至优先性,则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就已成功大半。因此如果借用康德式的提问方式,本文将主要检讨以下两个主要问题:1,作为言语行动类型之一种的沟通行动是否可能?2,如果可能,如何可能,以及如果不能,为何不能?
本文的基本结构如下:第一节,简述哈贝马斯对策略行动和沟通行动的区分,以及相应的对以言取效行为和以言行事行为的区分。第二节,简述沟通行动的有效性条件以及哈贝马斯对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批评。第三节,分别从四个方面批评哈贝马斯的言语行为理论,首先指出在语用学的层面上,以言行事行为与以言取效行为即便能够在“形式”上进行区分,但在“经验”层次上前者却始终无法达到应有的稳定性。其次,沟通行动之于策略行动的源初性即便是在哈贝马斯那里也是语多含糊。第三,哈贝马斯区分三个世界缺乏令人信服的理据。第四,哈贝马斯关于命令的言语行为分类同样存在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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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 沟通行动具备獨立性与优先性吗? ——试论哈贝马斯言语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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