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接近事物?一般人并不经意如此愚拙的问题,但艺术家和思想家却是严肃地对待这种“愚拙”的人。也正是凭着这样一种“愚拙”,我今天来这里,想与各位艺术家讨论一位以一种愚拙的方式处理了这个愚拙的问题的思想家。这位思想家就是海德格尔,而这种方式就是现象学。
大家都知道,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原则是“面向实事本身”(或译“面向事情本身”),它被称为“一切原则中的原则”。它的意思说白了就差不多等于中文的“实事求是”。当然,在学理上,这个原则要复杂得多。对于今天要讨论的题目来说,我们只需指出这个原则的两层意思。
首先,这个原则包含着现象学的“无前提性”要求。胡塞尔认定一切旧哲学都是不严格的,因为旧哲学总是采取了“自然的思想态度”,后者包括如下“信念”或者“假设”:外部世界是实在的,精神和观念都是物质性的心理过程。在胡塞尔看来,这种自然的态度对日常生活以及科学研究是有效的,为了日常地生活,我们是需要这种“信念”或者“假设”的;但对严格的哲学来说,它却是不够的了。严格的哲学需要“反思的彻底性”,它不能有任何预设,不能以任何假定为前提,因为任何“预设”和“前提”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偏见”。毫无疑问,现象学的这个“无前提性要求”给现代思想带来了一股清醒之风。
其次,现象学原则包含着要恢复和激活人的原初生动的感受力的呼声。胡塞尔通过所谓“现象学的还原”方法来“悬搁”他所谓“自然的思想态度”,以确立哲学的严格起点:哲学只从“在直观中原本地呈现出来的东西”出发。胡塞尔这种对当下直观或感知的直接性的强调,本身也表露出现代人恢复生动的感觉力的要求。这里最要紧的当然是胡塞尔的“本质直观”方法。若以传统哲学观点看,“本质直观”一说在字面上就是不能成立的。“本质”如何可能“直观”?传统哲学认为,“本质”(观念、一般之物)之获得唯有通过“抽象”方法,或者是通过“普遍化”(Generalisierung)形成等级性的概念(种、属、类),或者是通过“形式化”(Formalisierung)获得形式范畴(如亚里士多德的十二范畴) 。但胡塞尔却偏偏说,“本质”是通过“直观”获得的,有一种“观念直观的抽象”。
这对传统意识哲学来说当然是一个釜底抽薪式的打击了。而我在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试图在旧哲学的概念抽象的把握方式之外,寻找一种对现象、对事物和世界的新的把握方式,这实际上已经成为胡塞尔之后现代思想的一个基本努力。在这个意义上讲,胡塞尔在二十世纪初提出的现象学原则,也就可以被理解为现代思想的一个“共同口号”——“面向实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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