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The Review of Legal Logic
【作者简介】王洪(1960-),男,湖南桑植人,中国政法大学逻辑学研究所教授、所长,中国逻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逻辑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法律逻辑与现代逻辑,北京102249
【内容提要】法律逻辑的历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建立以传统逻辑或一阶逻辑内容为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广泛地运用于法律思维领域之中;第二阶段主要是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扩展到了法律发现或获取问题的研究;第三阶段主要是对事实发现、法律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证成的规律、规则与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逐渐地建立以事实推理、法律推理、判决推理与法律论证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不同于传统逻辑与一阶逻辑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应用于事实的发现、法律的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的证立之中。
【关 键 词】事实的发现法律的获取判决的证成factual discoverylegal discoveryjustification of judicial dec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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